單位簡介
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前身為刑事警察隊, 經考試院94年08月04日考授法四字第0942519488號 函核備通過改設為「刑事警察大隊」,內有2個內勤組(第一組、第二組),及4個偵查隊(偵一隊、偵二隊、偵三隊、偵四隊),嗣經考試院105年9月10日考授詮法五字第105144957 號函核備通過刑事警察大隊編制內增設一隊,將原任務編組「科技犯罪偵查組」法制化為「科技犯罪偵查隊」,透過建立專業、 專責科技犯罪防制單位,對民眾運用資通訊權益, 提供更安全有效之保障。爰目前現有編制為2組、5隊。各分局「刑事組」 併同改置為「偵查隊」,並配置專責辦理預防、 偵查及勘察業務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