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毒

109.04.061148

警方祭兩招防毒有效作為 期能淨化社會治安

近來社會生活型態的改變,毒品種類推陳出新,新興或混合式毒品威脅日益嚴重。政府為使下一代遠離毒品威脅與危害,在法制面,陸續修訂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及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,除加重販毒刑責及防制新興毒品氾濫外,亦放寬對組織犯罪的定義,為打擊毒品犯罪組織提供有利的條件;查緝面部分,則陸續提出「新世代反毒策略」及「安居緝毒方案」;預防面部分,毒品人口依其所涉案類分列「治安顧慮人口」及「應受尿液採驗人」加強查訪。

「製造、運輸、販賣、持有毒品」犯嫌及「受毒品戒治人」依「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」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,由戶籍地警察機關每月實施查訪一次;因施用第一、二級毒品出矯治機構之「應受尿液採驗人」依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5條第2項列管兩年,並依「採驗尿液實施辦法」由戶籍地警察機關每三個月至少通知採驗一次。
本局108年毒品案「治安顧慮人口」約993名、「應受尿液採驗人」約407名(均為浮動數據),皆由戶籍地警察機關依規定執行查訪及通知採尿。另本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政策,持續針對行方不明、受院檢通緝或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之應受尿液採驗人,向檢察機關聲請核發強制採驗許可書,期能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為目的。
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市民一起加入社區反毒網,成為警方的志工,警民合作、共同努力,打造乾淨、優質的生活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