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安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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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修法確定重罰 嚴辦聚眾暴力」

透過通訊軟體快速集結的聚眾鬥毆等妨害秩序行為層出不窮,這些案件規模擴大,對社會秩序影響甚鉅。為完備打擊犯罪法制,以維護社會治安平穩,給人民無慮生活及居住安寧,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149、150條修正案,其修法有2大重點。
首先,將「公然聚眾」改為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3人以上,而施強暴脅迫者」,明確定義場所及人數,有利於實務判斷。其次,提高罰金上限與增訂加重處罰對象,罰金由三百提高到十萬,加重處罰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」、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危險」等危險行為態樣,最重可判七年半有期徒刑。
站立在法律強力的肩膀上,同仁們將採取強勢執法處理聚眾暴力滋事的案件,逮捕現行犯及扣押犯罪工具,遏止聚眾暴力事件,捍衛社會秩序,以維持本市治安平穩,守護民眾安全。
3人以上算聚眾鬥毆修法通過 警政署:有助強勢執法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5/4225380